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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3, 2024 5:15:17 GMT -5
底,联邦最高法院就普遍反响的主题作出判决,并确立以下论点: 补充养老金合同中规定男女在计算和发放补充养老金时采用不同规则的条款违反了平等原则(《共和国宪法》第 5 条第一款)。考虑到女性缴费时间较短,女性退休后的福利金额较低。 这一判断具有相关性有几个原因,强调:a)该国在解决性别不平等问题方面取得的进展;b) 巩固基本权利横向效力论证的实 WhatsApp 号码数据 际应用,包括在合同事务中。 在巴西,宪法社会保障模式是根据一般社会保障制度(RGPS,共和国宪法第 201 条规定,针对私营部门工人)构建的,其中增加了自己的社会保障制度(《共和国宪法》第 40 条规定的 RPPS,适用于公务员)以及武装部队士兵和宪兵的社会保护制度(《宪法》第 142 条第 X 条规定)。 这三个子系统构成了基本社会保障覆盖面,尊重向各自参保人群支付的社会保障福利价值的最高限额。 那些想要获得更高价值的社会保障福利的人可以寻求补充养老金(也称为私人养老金),这是在另一项宪法条款(第202条)中规定的,并且有具体和多样的规则。 补充养老金具有合同性质,使其不同于公共养老金(本质上是法定的),丹尼尔·普利诺也强调了这一点: “正如行政制度是为了发展公共养老金法律关系一样,私法制度(以私人自治为基础)是为了在私人养老金范围内形成的关系(开放或封闭,没关系)因此,这个问题的根本重要性——尽管不排除私人自治的配置(……)——是契约自由。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这种自由体现在(i)缔约或不缔约的自由——我们刚才正是从这个角度分析了选择性原则,这也是补充养老金制度的标志——以及( ii)合同内部配置的自由(严格来说也称为合同自由)。” 1 尽管受到强有力的监管框架的约束(由 Previc——国家补充养老金监管局负责),补充养老金计划仍被分为合同性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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