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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4, 2024 1:38:42 GMT -5
环境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既判力是使判决不可改变、无可争议、不再可上诉的权威(第 502 条)(CPC/1973 第 467 条);因此,除非持续关系中的事实或法律发生变化(当事方可以要求对已确定的内容进行审查时),否则任何法官都不会再次就同一争议中已决定的问题做出裁决刑中)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第 505 条,原第 471 条)。既判力的权威“不是句子的效果,而是一种品质、一种存在方式和表现其效果的方式,无论它们是什么,根据句子的不同类别,是多种多样的”(Enrico Tullio Liebman,'句子的效力和权威”,第二版法医版,里约热内卢,1981 年,第 6 页)。 已经有人说过,既判力使白为黑,黑为白,正是这种不变性的结果:除了撤销行动的狭窄路径之外,决定是按照原样执行的,而不考虑其他考虑。这种说法源于对社会安定的渴望,允许争端结束,即使要牺牲正义的理想;并且必须在此类概念盛行的背景下进行理解,当时争议主要涉及私人关系、合同问题和时间有限的争议。 这些是涉及过去的争议,其中的决定将某种情况固定在照片中,并且该决定因此得以实现。考虑一次车辆碰撞:碰撞在法庭上重现,并且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困难只是证明,重现它是如何发生的],并由此产生由法官确定的赔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官确定赔偿金额在判断后,不需要修改。 这种有效性从来都不是完全不可改变或无可争议的;先前的规则已经允许撤销第 485 条(今天的第 966 条)案件中的最终且 WhatsApp 号码 不可上诉的决定,法院在严格解读下适用“ cum granu salis ”。1965 年 6 月 29 日第 4,717/65 号《人民诉讼法》第 18 条规定,如果第一次诉讼因证据不足而被判定为无根据,则任何公民均可在第 17 条中以相同的基础和新的证据提起新的诉讼.. 鉴于 DNA 测试的可行性,STF 允许克服既判力,以便开展新的亲子鉴定行动[ 1 ]。从2001年起,基于被联邦最高法院宣布违宪的法律或规范性法案或基于被认为与联邦宪法不相。 容的申请或解释的司法头衔被认为是不可执行的[ 2 ]。现任 CPC 更进一步,通过使某些判决具有约束力,并允许废除与联邦最高法院集中控制合宪性的具有约束力的摘要声明或决定或在解决问题时作出的判决相矛盾的一级和二级决定。重复要求或承担能力事件[ 3 ]。 法律安全(以永久性为前提)和生活(以运动为前提)之间的紧张关系一直令立法者感到担忧,“如果在持续的法律关系的情况下,状态发生了变化”,立法者允许就同一争议做出新的决定事实或法律,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对判决中所确立的内容进行审查'[ 4 ]。今天的程序全景更加灵活,从这个简单的透视可以看出:除了总是复杂的撤销行动和持续的关系之外,当公共利益(亲子鉴定)被判断为需要审查或可能不被要求时, ),尊重上级司法判决的权威(合宪或违宪的判决或 IRDR 或 IAC 中给出的判决),因此建议遵守法律或随后的判例。 先例证实了这一路径:如果在提出请求后法律发生变化,则无权获得建造许可[ 5 ]。允许进口废旧轮胎的最终且不可上诉的决定并不保护未来的进口并屈服于随后的禁止性行政规则,因此它并不意味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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